为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预防交通事故,加快自治县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良好的交通秩序,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机动车排放标准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实行全面淘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各类黄标车使用单位和车主积极行动起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2
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将予以强制注销。
3
自2017年9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停止黄标车年度审验。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或注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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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货运机动车和特种作业车进城
管理的公告
根据维护稳定和交通管理的需要,为确保自治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有序,从即日起,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进入县城城区内的货运车辆、特种作业车(洒水车、环卫车、箱式货车、自卸车、运输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铲运车、起重机、叉车、搅拌车、清雪车等)进行专项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县城城区规定的范围:迎宾路以西、以南,解放路以北,西环路以东。
二、货运车辆、特种作业车严格遵守禁行规定,不得驶入县城城区。
三、货运车辆和特种作业车确因施工、货运需要进入城区的,须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入城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施工。
四、需办理入城通行证的公司或者个体业主,须携带公司、本人身份证明及车辆手续。
五、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特种作业车,施工完毕后迅速驶离城区,不得随意在城区内停靠。
六、货运车辆、特种作业车凡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车辆驾驶人给予处罚。
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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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加强二手车和涉暴恐车辆管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8月22日下午18时,木垒县公安局就加强二手车和涉暴恐嫌疑车的管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会议要求:
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全面完成“人证合一”查验系统的安装,要求二手车交易公司必须将交易车辆信息及双方车主信息上报车管所,通过核查后再进行交易。
1
切实加强辖区内关注人员及在押、再教人员亲属购买和拥有车辆的情况摸排。将思想上不稳定、行为上异常的“亲属群体”所拥有的车辆,纳入布控范围。
2
加强在我县停留的南疆重点地州重点群体驾驶车辆情况进行摸排,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3
对涉恐重点国家的外国人购买或者租赁车辆情况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人。从现在起到十九大结束,对外国人购买车辆,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交警部门不予办理牌证。
4
对二手车交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实施100%的核查登记,特别对南疆重点地州重点群体、县域内关注人员、在押、再教人员亲属的车辆,建立一人一车一档,确保不漏一人一车,严密管控,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局相关部门。
5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不折不扣抓落实,为确保十九大顺利召开做好二手车交易管理工作。
6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2017年8月22日